您所在的位置:长三角在线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浏览正文


伪造加盖国家工商总局公章的公文被公诉


 
2018-12-19 23:40:19

为谋取不当利益,上海某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吴某某伪造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公章国家机关公文,下发给客户,以此违法招揽业务。

  12月1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该案系上海首例商标代理机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

  据浦东检察院介绍,2018年4月,某器材公司副总经理杨女士收到某商标事务所发来的《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并告诉杨女士其公司的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如需要答辩,事务所可代理办理,并收取代办费4200元。杨女士遂派在北京的同事至商标局查询,但查无此事,才发现该商标事务所发来的《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公文系伪造。收到此类答辩通知书的并非杨女士一家。

  涉案商标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经营范围为商标代理,主要做商标注册申请、无效、续展、变更、转让等业务代理项目,吴某某系该所管理人。

  经查,自2014年8月始,该事务所利用修图软件,在原模板的基础上,通过修改名称、编号等信息,伪造、变造《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商标续展通知书》等公文,主要目标对象为该所老客户,利用对方的信任,骗取被害单位财物。

  据吴某某供述称,伪造文书是为增加业务量。有些项目,谈妥价格后会去给客户办理,但有些业务并没有实质操作需求,如《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是纯属虚拟的,实际上没有这项业务,收了钱后,他们不会去做。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于该商标事务所现场,查获加盖伪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章的国家机关公文《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商标注册类别补正通知书》等160余份。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长三角在线 csjonline.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上海昨日大风一棵行道树突然折断,一名“闪送”小
·上海打造“夏日+奥运”新场景, “奥运暖经济”点
·太萌了!“快乐小狗街”亮相外滩艺术季
·萌犬化身“最佳模特”现身外滩,2024外滩艺术季助
·高温热浪席卷申城,今天风力仍然不小,出行请注意
·上海2024年高考本科录取结束,专科志愿填报明天开
·2024ChinaJoy开幕 年轻消费群体来了上海接住“泼
·中国电竞用户约为4.9亿人次,“2024全球电竞大会
·上海首批70家婚介机构承诺执行“3-7天冷静期”退
·上海地铁11号线列车内一女子行为异常,影响列车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长三角在线 csjonline.cn自身不采编任何新闻信息,本站所载作品均转载自境内其他合法网站,本站不刊发涉政治、国际、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2. 本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文章事前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发邮件law###shzx.com(发送时请将###更换为@)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4 华易信息 长三角在线 csjonlin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作品传播权及著作权声明
媒体合作(发稿采访发布会等)微信:yuanfangnet QQ:156988883 点击可以在线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商业合作及不良信息处理电话:021-34121912


工信部ICP备案号:沪ICP备202101997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