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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医疗机构未开展“火疗”项目


 
2018-12-30 22:30:49

  

  近期,“火疗”在社会上引发了众多讨论,上海中医药大学针推学院院长房敏教授、上海市针灸学会会长吴焕淦等专家对此提出以下看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3年发布的《中医医疗技术手册》里没有关于火疗的内容,国家和本市发布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现行国家高等院校中医药教材,均无关于“火疗”的内容。据了解,上海地区医疗机构未开展“火疗”项目。但是,国内部分民族医可能使用与火有关的方法,并有少量文献报道,如彝医火疗法治疗风寒湿性关节痛,在当地民间得到使用。

  目前,本市医疗服务项目中,跟火(或热)相关的医疗技术有拔火罐、各类灸法、敷熨熏浴、火针等技术,均有明确的操作规范和严格的适应症、禁忌症。

  如太乙神针实按灸,是将艾条燃着端,隔布或绵纸数层,紧按在穴位上施灸,使热气透入皮肉,待火灭、热减后,再重新点火按灸,根据不同疾病每穴按灸若干次。除了按照操作规范,医务人员应注意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实热证和阴虚证不宜使用此技术,糖尿病、血液病患者禁用,同时,操作时应避开头面部、大血管处和重要脏器以及孕妇的腰骶部和腹部。

  再如火针疗法,古称“焠刺”、“烧针”等,是将针在火上烧红后,快速刺入人体,以治疗疾病的方法。近期媒体报道的“火疗”从操作技术角度与中医传统针灸疗法没有关系,亦不属中医推拿疗法范畴。

  综上,中医技术应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开展;医务人员使用中医技术时,需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并遵守相关操作规范和院感防控要求。针对部分特殊技术,会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不管是中医医疗技术还是民间疗法,都有明确的适应症和禁忌范围。

  [链接]

  201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指出,中医诊疗活动是以疾病诊断和治疗为目的,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技术、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同时,对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开展的技术的情况提出了明确规定,如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如违反相应要求,则按照非法行医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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