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佳燕1月29日报道:上海,寸土寸金。如何在有限的土地上做好文章,尤其是让中心城区接近饱和的土地资源发挥更大作用?刘建民委员建议,要充分利用架空高压线长廊沿线的土地资源,将高压线长廊绿地的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等理念写入相关条例,加强这片城市中心绿地的规划、保护管理工作。

随着上海“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的进一步推进,刘建民委员见证了公司附近高压线长廊沿线的违建拆除、清运、绿化种植,也更深刻地感受到,这部分土地资源应当被更精细规划、妥善开发、有效利用。
“以徐汇区为例,这几年来,共拆除了凌云、梅陇地区,桂平路、漕宝路高压线长廊沿线建(构)筑物约 34万平方米,分四期种植了约 18 万平方米的绿化,修建了 2500平方米的人工湖及 3.8 公里健身步道。”他不由得思考:对于全市而言,高压线长廊沿线这部分的土地资源更多,如何来充分利用这些土地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上海老百姓创造更贴近自然生态的美好城市生活?
目前,全市各区按照有关要求,花大力气在短时间内拆除了全市高压架空线长廊沿线的建(构)筑物,形成了大片空置场地。鉴于城市环境美观需要,在没有统一规划的情况下,各区按区域特点和财力种植了绿化。刘建民委员认为,这就造成部分绿化植物品种过于老旧,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无法体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城市的形象。
“另一方面,高压线长廊区域新增的大面积绿地也缺少系统性管理。”刘建民委员表示,上海目前的公园管理条例中,缺乏对生态环境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架空高压线长廊绿地等时代新生产物和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所需。
由于高压架空线长廊沿线土地对建筑设计、设施的特殊规定和要求,规划布局的范围有限。刘建民委员建议,通过人大立法,将高压线长廊绿地的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等理念,写入《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使这片城市中心绿地的规划、保护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