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网记者李欢3月30日报道:最近,一则“市民推婴儿车逆行竟被上海交警罚款50元”的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今天,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此事完全是个“乌龙”。
经调查,年轻女子王某因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车逆向行驶,被交警处罚后心怀不满,竟将自己被罚款50元的情节,“移花接木”到其他行人在非机动车道上推行婴儿车被交警教育警告的情节上,并在网上散布这一虚假信息,引发媒体关注报道,造成恶劣影响。目前,王某已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月23日下午1时55分,宝山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唐俊杰在菊太路宝菊路路口西侧设卡整治。一年轻女子骑着共享单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被交警拦下。交警对24岁的当事人王某依法处以50元罚款。处罚过程中,王某情绪十分激动,多次以“不知何为逆向行驶”等理由纠缠,并用手机拍下了处罚决定书。
就在交警处罚王某时,1时58分许,另一交警拦下了正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婴儿车的违法行为人李某。交警使用PDA查询后,发现李某是首次违法,遂按照对行人交通违法的规定,对其采取“累进式处罚”,先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
王某被处罚心怀不满,见此情形,虚构了推行婴儿车散步被上海交警处罚的事实,并将拍下的自己被处罚的罚单嫁接在这一虚构的事实上,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里发布,引发媒体关注并进行相关报道,对上海警方的做法提出了质疑。
报道发布后,宝山警方立即向当事交警唐俊杰等人调查核实,并通过执法记录仪和警用PDA记录的内容还原了事实真相。
“很多同事看了报道都来问我,怎么连婴儿车也罚,我一开始也很惊讶。”当事交警唐俊杰告诉记者,自己看到报道有些“哭笑不得”,回忆了下,才想起来当天有一交通违法女子不配合执法的事情,“我是依法作出处罚,也跟她解释了很久。她当时情绪不满,我想毕竟是个年轻人,回去想想肯定能想明白,没想到她会发到网上去,闹出这么一场’乌龙’。”
记者了解到,王某于2018年5月18日考取驾照,交通法规应学应会,所谓不懂法,是狡辩。在被处罚后,王某产生不满情绪,恶意虚构事实,吸引媒体报道,造成了恶劣影响,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目前,王某已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上海宝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事故审理科金警官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公安部门正在开展行人、非机动车大整治行动,力争提升市民守法意识和文明素质,共同构建良好、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通行环境。市民推行婴儿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即违法又危险,警方对其教育警告,也是“渐进式执法”的一个环节,并不能理解为未处理。
警方同时提醒,希望广大市民配合民警正常执勤执法,以任何形式抹黑人民警察的正常执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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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车在非机动车车道推行算不算违法?
婴儿车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属于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因为推行婴儿车行走等同于以行走状态参与道路交通的,应当在人行道内推行并确保安全。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婴儿车极其危险,一旦被疾驰的非机动车碰撞,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为什么推行婴儿车被交警处口头警告?
因当事人李某系行人首次违法,民警对其进行了口头警告教育并录入个人信息,也是“累进式执法”的一个环节。
什么是“累进式”执法模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交警总队《关于查处行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指引》,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累进式”执法模式:首次违法的,口头警告教育放行;再次违法的,口头警告教育放行,并告知其第三次违法的将被予以罚款处罚;第三次违法的,依据《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确定的罚款幅度处罚;第四次及以上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上限处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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