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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沪男子幻想“一夜暴富” 冒用他人身份证补办医保卡敛财


 
2019-5-29 12:27:57

因没有正常收入来源、又幻想一夜暴富,35岁的来沪男子刘某不惜铤而走险,通过非法购入大量身份证,指使同伙持证至社保中心冒用他人身份证挂失、补办医保卡共计43张,短短两个月内套现13.5万元。

  近日,静安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李某、曾某、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男子幻想“一夜暴富”盗刷医保卡敛财

  “因为没有正常收入来源,想买彩票一夜暴富又没资金,就用这种方式想弄点钱用用,后来这些钱都被我赌博输掉了,我知道错了。”到案后,刘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以刘某为首的四人团伙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刘某负责在网上购买身份证,其余三人负责持这些身份证到社保中心挂失并冒领他人的社保卡。最后,四人统一刷卡购药,再通过低价贩卖这些药品“套现”。

  刘某表示,其负责在微信群内查找贩卖身份证的“上家”。待接上头后,刘某便以每张30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该“上家”买走身份证,再指示“手下”利用该身份证补办社保卡。

  那么,如何确定网购的身份证是否可以“补办社保卡”?

  据刘某交待,在确认购买之前,他们会让对方先发来相关的身份证图片,再根据对方发来的身份证信息,拨打上海医保中心电话询问该身份证主人是否办过上海的医保。

  “如果这张身份证的主人曾办过医保卡,我们就会买下来。”刘某表示。

  李某等三人则根据刘某的要求,拿着这些身份证至上海静安区、虹口区、徐汇区等区社保中心挂失,冒领他人的社保卡。据交待,李某等人在社保中心补办医保卡时,便对工作人员慌称,自己持朋友身份证帮其挂失补办,多次皆蒙混过关。

  得手之后,四人再拿着医保卡前往各大药店购药,最后由刘某以市面药价的一半价钱,将药品低价卖给一个专门负责收药的“下家”,从中赚取钱财。

  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6月起,刘某等人共冒用他人身份挂失、补办被害人医保卡共计43张,短短两个月内套现13.5万元。

  法院:主犯获刑四年三从犯获刑一年

  在法庭上,静安检察院指控自2018年6月起,被告人刘某、李某、曾某、甘某等人与刘某志(另案处理)经共谋,由刘某负责收购他人居民身份证,再由李某、曾某、甘某等人持证至本市静安、徐汇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冒用他人身份挂失、补办被害人刘星、陈伟等人医保卡共计43张。

  后在同年6月至9月间,刘某又分别与李某等人共同持补办的医保卡,至本市各大药店,冒用被害人身份使用医保卡内个人账户资金共计人民币9.46万余元以购买各类药品,并按事先约定立即将所获药品交由刘某志收购套现。

  此外,被告人刘某还于同期持上述补办的医保卡,至本市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冒用被害人身份使用医保卡内个人账户资金共计4.04万余元以就诊、配药,并同样按事先约定立即将所获药品交由刘某志收购套现。

  经审理,静安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李某、曾某、甘某等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虛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其中刘某、李某、曾某数额巨大,甘某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某、曾某、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四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依法从轻处罚。

  依据法律,静安法院作出宣判,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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